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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戶長變更登記」,自112年3月27日起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為簡政便民,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共同生活戶之原戶長及新戶長均在臺現有戶籍,自112年3月27日起始開放民眾申請, 得以自然人憑證於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