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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修正宣導-有殊勳於我國或因具有高級專業而取得我國國籍之外國人士訪談報導。

一、為感謝殊勳歸化者對我國社會所作之重大貢獻,且達成留才、攬才政策目標,考量多數優秀外國人士不願放棄原屬國籍,爰於105年12月21日修正公布國籍法第9條規定,放寬有殊勳於我國及為我國所需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無須喪失原有國籍。

二、內政部與外交部光華畫報雜誌社合作,報導有殊勳於我國及具有高級專業而取得我國國籍之外國人士,分享渠等在臺灣相關事蹟及取得我國國籍的感動,並於108年7月刊登封面故事【台灣人,真好!】等4篇文章。

內政部戶政司相關網頁連結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2122?sn=156827282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