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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住址更換

  • 發表人:徐愛珠
  • 發表時間:106-04-17 14:38

4/17通知要住戶去鄰長那更改身份證與戶口名簿上的住址變更,以為是當場改好可以順道取件回家
竟還要住戶4/20同樣時間與地點取件
一件事情跑二次,要請二次假,以為大家都閒閒嗎?
還是像噴灑登革熱一樣可以簽公假?
那不如告訴大家找時間去戶政事務所更換,還可以當場取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