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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與大陸同性伴侶在承認同性婚姻之第三地結婚生效者,得在臺辦理結婚登記所涉來臺團聚及面談事宜。

內政部移民署為因應國人與大陸同性伴侶在第三地結婚所涉來臺團聚及面談事宜,於該署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行政公告」(開放於第三地結婚之兩岸同性伴侶辦理婚登記)專區,提供於第三地結婚之兩岸同性伴侶在臺辦理結婚登記流程及問答集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