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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隊成立緣由
為響應政府推動志願服務制度,依據志願服務法,招募志願服務工作人員,期能結合民間力量,以提昇本所服務品質,爰成立本所志工隊。 
 
報名資格
一般志工及長者志工(65歲以上):具有愛心、服務熱忱、有責任感、身心健康及無不良嗜好者,歡迎加入本所志工團隊。
 
報名方式
請洽本所承辦人:江小姐 電話:06-2471161分機309
 
服務內容 
1. 引導民眾申辦案件。
2. 協助身心障礙者申辦案件。
3. 協助不識字民眾代填申請書。
4. 其他交辦事項〈如:協助發送傳單、服務鈴...等〉。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服務時間每班2小時,每日計4班次(擇一時段)。
第1班(08:00-10:00)
第2班(10:00-12:00)
第3班(13:30-15:30)
第4班(15:30-17:30)
 
 服務地點 
本所服務台(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二段30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