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設有戶籍、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出生60日內),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登記,新增項目有:
1.新生兒與父、母設籍同戶之出生登記
2.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認領登記
3.法定及委託監護之監護登記
4.父母協議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5.取得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辦理出生登記,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60日內;辦理認領登記、監護登記、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及取得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得以自然人憑證於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