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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戶政司為簡政便民,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自110年3月27日起新增線上申辦項目,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申請登記。

在國內設有戶籍、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出生60日內),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登記,新增項目有:

1.新生兒與父、母設籍同戶之出生登記

2.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認領登記

3.法定及委託監護之監護登記

4.父母協議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5.取得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辦理出生登記,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60日內;辦理認領登記、監護登記、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及取得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得以自然人憑證於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