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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南市第8期北安商業區市地重劃區部分計畫道路」道路命名一案,業奉臺南市政府核定並自113年3月20日生效。

依據:臺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2條第4項暨臺南市政府113年3月20日府民戶字第1130357183號函。

公告事項:

  1. 公告時間:自113年3月21日起至113年3月30日止共10日。
  2. 公告地點:本案道路一覽表及位置圖公告於本所公告欄、網站、梅花里及大安里辦公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