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2條第4項暨臺南市政府113年3月20日府民戶字第1130357183號函。公告事項: 公告時間:自113年3月21日起至113年3月30日止共10日。 公告地點:本案道路一覽表及位置圖公告於本所公告欄、網站、梅花里及大安里辦公處。
依據:臺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2條第4項暨臺南市政府113年3月20日府民戶字第1130357183號函。
公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