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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南市第8期北安商業區市地重劃區部分計畫道路」道路命名一案,業奉臺南市政府核定,並自113年2月19日生效。

  • 依據:臺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2條第4項暨臺南市政府113年2月19日府民戶字第1131676325號函。
  • 公告事項:
  1. 「臺南市第8期北安商業區市地重劃區部分計畫道路」道路名稱為「安圳路、安湖路、安湖一路、安湖二街、安湖三街、安湖五街、草湖一路、大慶路」。
  2. 公告時間:自113年2月21日起至113年3月1日止共10日。
  3. 公告地點:本案道路一覽表及位置圖公告於本所公告欄、網站、梅花里及大安里辦公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