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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所擬辦理「臺南市第140期溪東(一)自辦市地重劃區及計畫道路AN09-254-10M」道路命名。

主旨:公告本所擬辦理「臺南市第140期溪東(一)自辦市地重劃區及計畫道路
      AN09-254-10M」道路命名。
依據:臺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2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107年4月2日起至107年4月13日止。
 二、公告地點:擬命名道路一覽表及位置圖公告於本所公告欄、網站及安慶里、
    溪東里、安富里辦公處。
 三、107年4月19日上午9時30分於本所召開道路命名協調會,對於擬命名道
     路有不同意見者,得於公告時間內,向本所提出意見,以供道路命名協調
     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