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所擬辦理「臺南市第112期怡北七自辦市地重劃區」道路命名。依據:臺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2條。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105年6月3日起至105年6月10日止共一週。 二、公告地點:本案擬命名道路一覽表及位置圖公告於本所公告欄、網站及頂安里辦公處。 三、105年6月14日上午9時30分於本所召開道路命名協調會,對於擬命名道路有不同意見者,得於公告時間內,向本所提出意見,以供道路命名協調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