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新吉工業區」道路命名1案,業經市府105年7月4日核定生效。依據:臺南市政府105年8月10日府民戶字第1050629376號函。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105年8月12日起至105年8月19日止共一週。 二、公告地點:本案道路位置圖公告於本所公告欄、網站、安南區佃東里里辦公處及安定區新吉里里辦公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