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所擬辦理「臺南市計畫道路AN09-424-8M」道路命名。依據:臺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2條。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106年10月18日起至106年10月24日止。 二、公告地點:擬命名道路一覽表及位置圖公告於本所公告欄、網站及鳳凰里辦公處。 三、106年10月25日上午9時30分於本所召開道路命名協調會,對於擬命名道路有不同意見者,得於公告時間內,向本所提出意見,以供道路命名協調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