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子六歲之前已經有辦理過護照,不過現在已經過期,請問再要辦理護照的話,是否還需要至貴所辦理人別確認?謝謝~~
寄件者:台南市安南區戶政事務所收件者:周小姐主旨:妳好,謝謝來信。 有關於人別確認,函覆如下:一、人別確認係針對首次辦理護照者。二、護照過期且未遺失,請重照二吋近照二張連同舊護照請自行送旅行社辦理換照。三、未成年人須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及戶口名簿皆正本。四、已滿14歲未成年人須先辦理國民身分證,連同以上二、三證件自行送旅行社即可換照。如果妳仍有不明白之處,歡迎來電洽詢承辦人周葉秀珠(電話2471161),最後,謹祝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台南市安南區戶政事務所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