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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請問辦理人別確認

  • 發表人:周小姐
  • 發表時間:102-04-11 21:54

我兒子六歲之前已經有辦理過護照,不過現在已經過期,請問再要辦理護照的話,是否還需要至貴所辦理人別確認?謝謝~~

  • Re:請問辦理人別確認
    • 回覆者:
    • 回覆時間:

    寄件者:台南市安南區戶政事務所
    收件者:周小姐
    主旨:妳好,謝謝來信。
    有關於人別確認,函覆如下:
    一、人別確認係針對首次辦理護照者。
    二、護照過期且未遺失,請重照二吋近照二張連同舊護照
    請自行送旅行社辦理換照。
    三、未成年人須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及戶口名簿皆正本。
    四、已滿14歲未成年人須先辦理國民身分證,
    連同以上二、三證件自行送旅行社即可換照。

    如果妳仍有不明白之處,
    歡迎來電洽詢承辦人周葉秀珠(電話2471161),最後,謹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台南市安南區戶政事務所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