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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生育津貼問題

  • 發表人:楊先生
  • 發表時間:107-02-08 10:08

您好:

我跟老婆在去年6月將戶籍遷到臺南,目前預計過年後生產第一胎,請問有什麼補助或相關津貼可以申請的嗎?謝謝

  • Re:生育津貼問題
    • 回覆者:
    • 回覆時間:

    楊先生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有關生育補助一案,敬覆如下:
    1. 為獎勵本市市民生育,慰勞新生兒母親懷胎生育之辛勞,本市於民國100年4月7日發布臺南市生育獎勵金發放作業要點規定,凡父或母設籍本市連續6個月以上,且新生兒於出生後60日內於本市各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產婦生產之第1名新生兒致贈生育獎勵金新臺幣6000元,第二名以上新生兒致贈生育獎勵金新臺幣12000元。
    2. 另有關「本市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因屬各區公所權責,爰建議可洽詢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
    以上答覆事項如有不明白之處,歡迎您來電洽詢(電話2471161),本所將竭誠為您解答。
    謹祝 萬事如意
    臺南市安南戶政事務所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