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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宣導】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屆,為避免民眾未諳政治獻金法規定觸法而受處罰,請參閱以下規定。

1.個人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萬元;對不同位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

2.營利事業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0萬元;對不同位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200萬元。

3. 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不能捐贈政治獻金。

4.捐贈政治獻金前,應先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確認候選人合法政治獻金專戶資訊,避免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