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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如何認領在國外所生的子女?

1.生父母協同提出之認領同意書,如生父單獨以認領書辦理認領登記者,應提憑黏貼受驗者之正面照片,並蓋有騎縫章之親緣鑑定證明文件。
2.認領人印章(或簽名)、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被認領人之戶口名簿、出生證明書、子女從姓約定書、生母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生母身分證明文件、生母受胎期間婚姻狀況之證明文件。
3.文件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駐外單位驗證。文件為外文者,應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4.得向任一戶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