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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婆婆最近過世,請問該如何辦理死亡登記?

您應備證件為:1.檢察機關、軍事檢察機關、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證明書或法院為死亡宣告之裁定書及確定證明書正本。2.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3.死亡者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死亡者有配偶者,另檢附配偶國民身分證及委託書。4.委託他人代辦者,另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簽名(或印章)。5.國外死亡者,憑其死亡地之醫院出具死亡證明,須經我駐外使館處、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如係外文證明文件應翻譯成中文經駐外單位驗證或經外交部複驗或法院、民間公證處公證。6.大陸地區死亡之證明文件須經海基會驗證。

注意事項:死亡登記得至全國任一戶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