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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證明

申辦須知code

門牌證明申辦須知暨自我檢核表

 

申請人資格
1、房屋所有權人
2、管理人
3、現住人(設戶籍於該地址者)
應附繳書件
1、門牌證明申請書。
2、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3、房屋所有權狀或繳納房屋稅憑證(以現住人申請者無須提憑)。
4、委託他人代辦者,應附繳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應附繳書件均須正本。
※申請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整編證明者,僅須附申請人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免繳規費。
處理期限
隨到隨辦
注意事項
法令如有新增、修正時,依新規定辦理
溫馨叮嚀:請自行預先檢查所需要攜帶之相關資料,以免勞頓奔波 
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
2.  申請人印章(或本人簽名)
3.  房屋所有權或管理人證明文件正本。
4.  委託申請者,另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5.  門牌證明規費每張20元。
※申請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整編證明者,僅須附申請人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免繳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