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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國民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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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國民身分證申辦須知暨自我檢核表

 

申請人資格
1、本人
2、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共同行使)
應附繳書件
初領:
1、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印章(或簽名)、法定代理人身分證、當事人戶口名簿正本。
2、彩色相片1張:當事人最近2年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3、規費50元。
4、依內政部公告,自103年7月1日起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惟辦理初設戶籍登記同時申領國民身分證者,向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5、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申請,但單方申請者須另附他方同意書(本人仍須親自到所核對人貌)。
6、14歲以上未成年人申請初領國民身分證,應由本人親自為之
※為避免未成年人國民身分證遭偽冒請領,戶政事務所應依戶籍法(第60條第1項規定,初領或補領國民身分證,應由本人親自為之)、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與內政部99年6月30日函意旨辦理,核對當事人人貌與戶籍資料,經確認無誤後始得核發(應親自領證)。
 
換領:
1、本人舊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2、彩色相片1張:當事人最近2年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3、如舊證照片模糊比照補領方式辦理。
4、規費50元。
 
補領:
1、補領國民身分證應由本人親自為之,並備妥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2、當事人應持可資證明之證件或貼有照片清晰可確認為當事人,且具公信力之文件(如有效期限內護照、退伍令、畢業證書)。
3、彩色相片1張:當事人最近2年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4、依內政部公告,自103年7月1日起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5、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申請,並應提憑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單方申請者須另附他方同意書(本人仍須親自到所核對人貌)。
6、規費200元。
※在外地工作不得委託辦理補領身分證。
※國外遺失身分證者俟返國後再申請補領。
※如尋獲原遺失之國民身分證,請即繳回戶政事務所,不得繼續使用。
※應附繳書件均須正本。
處理期限
隨到隨辦
注意事項
106年7月3日起,申辦國民身分證可以繳交數位相片,民眾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點選「網路申辦」項目,再點選「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輸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出生日期及驗證碼,即可上傳數位相片電子檔,上傳成功後再至戶政事務所臨櫃申辦國民身分證。
法令如有新增、修正時,依新規定辦理
溫馨叮嚀:
請自行預先檢查所需攜帶之資料,以免勞頓奔波。
1、申請人印章(或簽名)。
2、戶口名簿。
3、貼有相片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
4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申請,但單方申請者須另附他方同意書(本人仍須親自到所核對人貌)。
5、當事人最近2年內所拍攝國民身分證專用相片1張